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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开车父亲乘客都死亡后财产有谁来继承,儿子有财产,怀孕的儿媳,有婆婆,所得赔偿金和财产婆婆能分到吗?

其他 2020-10-22 11: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都可分。。。。。。。。
  •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和平友好地分割财产,没有纠纷。另一种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时,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主要有如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如果第一顺序的人存在,第二顺序的人是无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财产。所以你丈夫的哥哥是无权主张继承权的。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之前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关手续,则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同居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只需要自行分开即可解除,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记性有关手续的办理。分开后,双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存在双方的同居财产。如果有共同财产的,则通常可以依照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能够协议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解决的,则由双方到法院依法请求法院分割双方的同居共同财产。
  • 如果不知道儿子和父亲死亡的先后顺序,法律规定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推定长辈先死亡,所以继承的顺序是,先由儿子、母亲来继承父亲的遗产;然后由妻子和母亲继承儿子的财产。
  • 婆婆能分到,最好当面详细咨询律师。
  • 所得赔偿金和财产婆婆能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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