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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单位值班期间在外受到暴力伤害后回到宿舍后致死算不算工伤

诉讼 2014-08-11 08: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据你描述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该条第三款,要能证明该职工受到暴力伤害是由于“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符合上述特征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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