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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到公司快一年,已经过了试用期,但是还没合同,刚刚国外参展回来,可以辞职吗?辞职公司有那个权力扣工资吗?

其他 2014-05-22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辞职是可以的,不能扣钱
  • 在实践中,员工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辞职,公司不得扣发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可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并要求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补足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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