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员工因受工伤评定十级伤残,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如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终止时间变更为:张XX员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残疾等级后,按国家规定办理完毕其报销工伤费用手续时。 签名:张XX 2010年1月1日 请问如上情况,公司还能对其赔偿吗?如果能如何赔偿?急需答案,非常感谢!

其他 2010-04-16 2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的情况,比较适合一下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正常工伤赔偿用人单位肯定要赔的,赔偿根据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康复费用、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以及《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二项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自己能算出来最好,如果无法计算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 能够赔偿的,我不知道你报销工伤手续费是指什么?如何赔偿可以电话咨询。 一般包括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
  • 请说清楚 员工要求什么赔偿? 如果是伤残赔偿,可以主张。
  • 已回复
  • 经济补偿金。按照年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