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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去年六月底在下班买菜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一未成年人驾摩托车从后面撞倒,经过两次手术后基本恢复,但对方一直未露面也未曾有任何赔偿。交警责任书定的对方主要责任,家父必要责任。家父本是残疾人申请了法律援助提起了上诉,也交了上诉费(我在网上查,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是不用交上诉费的吧)。上个月24号开庭,对方未出庭,家父单方面签了判决书。法庭方面说三个月后强制执行,比如说冻结银行卡。想问一下还会有二审吗?什么时候会强制执行?要是对方银行里没钱人又不露面怎么解决赔偿?可否向上一级反映?有用吗?谢谢!

其他 2014-07-19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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