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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吕律师,由于夫妻感情本来就不好,加上婆媳关系恶化,我老公每次看到我和他妈吵架,都说离婚,之前说过后并没行动,后来就不了了之.最近几次,我和他妈吵架,他在旁边叫我不要吵了,我不听,继续和她吵,他就对我推推拉拉.10月5号那天,又吵,他劝架不成功,就动手打我,并扬言"离婚",我说"离就离"!我真的受不了他们两个了!也不想再这样过下去了!我是2012年4月份和我老公谈恋爱的,8月份怀孕,那时我在上班,他叫我辞职回家养胎,后来10月份我就不做了.我们在11月12日登记,2013年1月25日办喜宴,4月11日生下第一个儿子.我带了几个月小孩,后来给家婆带.11月份18号出来工作直到现在.以前他很疼我的,我怀孕那时,他妈如果做得不对,他会为了我骂他妈.但自从给他妈带小孩后,他什么都听她的,甚至有时她的做法错了,他也照听不误!而不管做家务还是带小孩,她都很喜欢挑剔人,做什么她都不满意,就算没有不对的,她也要把你说一顿,反正不管你做得对不对,好不好,她都要别人按她的方式,方法去做!每个人带小孩的方法都不一样,只要是正确的,对孩子好就行了,干嘛非得要别人用她那一套方法呢?所以,在带小孩的问题上,我和她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关系不断恶化.我老公不管青红皂白,是非对错,全部都帮着她,颠倒黑白,偏袒她,包庇她!对我不好,脾气暴躁,娶我回来又不保护我,被他妈欺负,不帮我也就算了,还打老婆!你说这样没出息的男人要来干嘛?还有什么值得留恋?所以,当他说出离婚两个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离就离!之后10月7号那天他去广州工作了,叫我把离婚协议书写好.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我如何才能取得儿子的扶养权?取得扶养权后,男方享有的探视权是怎样的?还有生活费又是怎样的?如果孩子判给我,我可不可以把他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我看了一些离婚的相关资料,也知道一些,不过还有很多细节上的不懂,所以希望吕律师能详细地帮我解答.谢谢!

离婚 2015-02-04 0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求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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