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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问题:1.因公司快要倒闭,公司变相将本人调到营运部门去,本人是后勤防损助理,营运部门的工作或销售本人不会做,是否可以拒绝转部门???2.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已有10年半,现在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请问我满10年是不是可以转无固定期限合同比较好吗?3.现在本公司现在开始变相裁员。转营运部要做销售,销售不达成就没工资,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其他 2014-10-21 14: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 2、在同一公司连续做满10年以上的,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3、查一下当地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法定工资,必须给足。 另外,遇到相关问题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不服投诉结果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在律师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依法维权,要求补足工资,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款项。
  • 你好。可拒绝调动。如公司因此辞退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工作岗位,则你需要服从,若没有约定,其变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不同意. 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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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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