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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09年上半年以4200元买的一套89。98的房子,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实际面际要比预售面积大出5。02的平方。我看一下买房合同上面规定我们要补齐多出面积的房款。请问这合同合理吗?好像和国家规定的3%有出入呀,我们应该按照那个来补这个房款呢

其他 2010-06-29 20: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起诉解决
  •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3%的,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房地产开发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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