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公安部
颁布时间:2008-02-28 生效时间:2008-02-28
商业部、武警总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粮油供应标准问题的通知(节录)
颁布单位:商业部、 武警总部
颁布时间:1987-03-23 生效时间:1987-04-01
修正「警佐警察人员晋升警正官等训练办法」
颁布单位:台湾当局
颁布时间:2003-04-08 生效时间:2003-04-08
民政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消防义务兵实行三年服役期的通知
颁布单位:民政部
颁布时间:1987-11-14 生效时间:1987-11-14
司法部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师可以担任兼职律师的通知
颁布单位:司法部
颁布时间:1985-04-23 生效时间:1985-04-23
订定「中央警察大学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养成教育学生公费待遇及津贴办法」
颁布单位:台湾当局
颁布时间:2003-01-15 生效时间:2003-01-15
人民警察佩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警笛的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公安部
颁布时间:1980-07-12 生效时间:1980-07-12
公安部关于公安交通警察队名称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公安部
颁布时间:1991-01-21 生效时间:1991-01-2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公安部
颁布时间:2008-02-28 生效时间:2008-02-28
商业部、武警总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粮油供应标准问题的通知(节录)
颁布单位:商业部、 武警总部
颁布时间:1987-03-23 生效时间:198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