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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
土地征用补偿款行政诉讼程序
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行政诉讼程序不仅复杂而且难度较大。本文将从三个关键点探讨相关程序、常见问题及建议处理方式,让我们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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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手续与征地审批手续
农用地转用手续与征地审批手续是什么?这是一个法律和实践中常见的问题,想深入了解吗?让我们一起看下去,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将为您解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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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到郊区 员工离职能获补偿?
搬到郊区,员工离职能获补偿?关键在于劳动关系的解除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文将深入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及员工权益保护,探究企业搬迁对员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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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山征用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山征用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这是法律领域的一大重点,下面详细解读这些重要规定,一起来了解吧。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揭开法律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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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名字吗
农村宅基地
确权后还能更改名字吗?本文详细解析了更改流程、登记发放流程以及申请流程,究竟哪些法律规定了这一切?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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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征地诉讼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程序步骤是: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赣州征地起诉程序有哪些
强制征地起诉流程如下: 1、确认被告后,撰写起诉状。 2、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 3、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开庭时间、地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赣州征收该怎么样给补偿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过,征收补偿费应当要及时地支付
赣州征地该怎么计算赔偿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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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付款。我们该怎么办?
政府征用土地已经两年了,还没有付款。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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