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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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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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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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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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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没有摄像头发生交通事故咋办
  本文将为你解答如果在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却没有摄像头记录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并为你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解决方案。敬请阅读下文。
#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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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没有摄像头发生交通事故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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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出嫁的女儿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赠予出嫁女儿的问题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限制。女儿若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无法直接继承或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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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追尾怎么赔偿
  高速追尾后如何赔偿?本文详细解析了追尾事故赔偿流程,包括责任认定、赔偿内容、理赔步骤等。遇到追尾事故,车主应如何冷静处理?文章也提供了处理追尾事故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高铁征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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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制定?我们从补偿新标准、不予补偿的情形、专业咨询三方面进行解读。您是否还有疑问?详解农村土地补偿,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探究竟。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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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农民土地,请问这种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对占用村民用地进行地质灾害点整治有什么补偿吗?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你好,父母很多年前办的结婚证,现在电脑系统没有记录,某某现在办结果登记会对 征用赔偿有影响吗?
以前如果有登记就按以前的了。
我外公在吉林市船营区二道乡承包了一块集体林地,因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未公示,三十多年前开始承包荒山植树造林
您好,第一,被强拆时需保存证据,进行公证; 第二,保留相应拆除的通知,尽快采取法律措施(如行政复印、行政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