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讨要工资未果 夫妻二人车间内纵火报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5 22:20
人浏览
由于公司拖欠自己工资,河北来京人员高耸、庞会敏二人一气之下在公司车间准备纵火报复。近日,被告人高耸、庞会敏二人因放火罪被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刑。

被告人高耸伙同被告人庞会敏,于2008年5月19日17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西辛峰工业园内,多次向公司索要被拖欠的货款未果的情况下,在该公司拖鞋车间内向生产原材料上泼洒易燃化学原料,并手持打火机欲点燃,后因民警及时制止未得逞。同日,二被告人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耸、庞会敏的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高耸、庞会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未持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耸、庞会敏无视国法,欲故意纵火焚烧集体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耸、庞会敏犯放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高耸、庞会敏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及悔罪态度,分别对被告人高耸、庞会敏予以惩处。

法院认定被告人高耸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庞会敏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