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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号贩子争抢倒卖肿瘤医院专家号寻衅滋事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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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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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肿瘤医院门口争抢倒卖专家号、收取保护费,4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该4名男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2008年10月26日下午3时许,胡家新伙同胡建立、吴琼、吕洪伟等人在肿瘤医院西门口,因争抢倒卖专家门诊号,纠集10余人持砍刀、镐把对他人实施殴打,并致28岁的刘某轻微伤。

  11月27日早7时许,胡家新伙同钟殿福、马俊峰(另案处理)在肿瘤医院西门外,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向在此倒卖专家号的胡建立、吕洪伟、等人强行索取4500元。当天,胡家新、钟殿福、马俊峰、胡建立、吴琼、吕洪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家新、吴琼、胡建立、吕洪伟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胡家新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强行勒索他人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其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胡建立、吕洪伟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所犯寻衅滋事罪行,应当视为自首。另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酌予从轻处罚。

  最后,朝阳法院判决胡家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吴琼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胡建立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吕洪伟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八个月。

  宣判后,4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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