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小三不满原配阻挠 上门将其打成轻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2 00:21
人浏览

  张花(化名)是一名农村妇女,她有丈夫,有孩子,却不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而是插足别人的婚姻,成了一名“第三者”。因与情人的妻子周美(化名)发生矛盾,张花将周美打成轻伤。10月19日,记者从许昌魏都区法院了解到,张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0年夏天,周美发现丈夫和同村的张花关系暧昧,她很生气,和丈夫争吵了很多次,希望丈夫能结束和张花的不正当关系。

  张花见自己与周美丈夫的婚外情已经败露,便主动找到周美协商,希望周美默许丈夫和她继续来往。张花还保证,她绝对不会破坏周美的家庭。

  周美被张花的举动激怒了,她每天盯着丈夫,阻止他和张花继续来往。张花因此怀恨在心。2011年6月5日晚上,张花来到周美家,两人争执了几句,便厮打在一起。事后经鉴定,周美腰椎骨折,属于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遂对张花作出了上述判决。 (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晓磊实习生李冉通讯员和忠)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