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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亚特刚一月即被追尾 定损与维修费差1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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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亚特车刚买不到一月被追尾 保险定损与维修费差1万刘女士刚买不到一个月的菲亚特车被追尾,可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特约维修站的报价竟相差1万多元。

  1月16日下午,家住昌平区的刘女士驾驶菲亚特小客车,在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与文华西路交汇处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一辆牌号为津C-B00XX的金杯雪佛兰小客车违反交通信号,由西向东驶入该地点。金杯车的前部与刘女士的菲亚特车尾部相撞,造成刘女士的新车多处损坏,车内的一名乘客受伤。

  1月20日,昌平区交通支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金杯雪佛兰小客车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为肇事的小客车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得知消息后委托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现场并对受损车辆定损为3700元。

  刘女士将自己的菲亚特车送至特约维修站,可维修站检测后出具的维修费报价为14735元,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相差1万多元。面对如此悬殊的差价,刘女士多次找肇事司机温某、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北京分公司理赔中心协商车辆的定损问题,但都未达成协议。因此,刘女士的菲亚特车至今仍不能维修。

  刘女士说,目前她已委托律师将向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赔偿此次事故的修车费14735元、修理后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拖车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085元。此外,她还要求对方赔偿菲亚特车上的受伤乘客经济损失5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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