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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了记得60天内申领失业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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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失业了,你是否知道去申领失业金呢?

  “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得知,不少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原单位支付的补偿金后,却忘记或不知如何申领失业金。

  领多少?贵阳各地标准不一样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目前,贵阳市云岩、南明、小河、乌当、花溪、白云六区和清镇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81元/人,此外,开阳县为511元/人,修文和息烽为455元/人。

  如何领?解除合同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

  享受失业保险金需满足3个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此外,失业人员应持失业前所在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个人缴费登记卡,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领多久?享受失业保险金最长为两年

  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确认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3个月;缴费满4年的,累计缴费每增加一年,失业金领取期限就延长3个月;当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4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5个月,此后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还可享受10元的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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