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上海市医疗保险新政策的详细解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7 13:12
人浏览

  未缴社保发生事故应由谁来支付工伤待遇?

  问:我是一名本市户籍人员,在一家合资公司担任财务工作,今年5月,我在外出办公时被急转弯的小货车撞倒导致大腿骨折,经鉴定为工伤8级,最近我到社保中心查询发现我单位没有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保费用,请问我的工伤待遇应该由谁来支付呢?

  答:根据本市工伤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该期间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离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应何时支付?

  问:我是本市户籍人员,大学毕业后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直很愉快。今年9月份,单位因为房租上升等因素决定将办公地点搬迁到奉贤,由于地点太远我上班不方便,最终我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按规定经济补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支付给我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单位如何申请网上办事密码?

  问:我是一家单位的招聘专员,平时通过登报招聘销售岗位的人员,效果不太理想。我听说上海公共招聘网不仅效果好而且还免费,但我听说要通过公共招聘网发布信息需要网上办事密码,请问这个密码怎样申请?

  答:根据有关办事规定,凡依法成立,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需招聘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密码,然后持相关材料前往密码发放区县职介所办理网上招聘权限激活手续后,方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网招聘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要求,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注册登记证件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招聘单位公章的《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到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介所办理信息核准与密码申请手续。

  如何计算医疗期?

  问:我是本市的一家现代家居用品设计公司的人事,去年12月我公司招聘了一名设计师并与他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今年9月的一天他突发急性盲肠炎住院开刀,病假至今,我想知道怎样算他的医疗期?

  答:根据本市有关政策的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未缴社保发生事故应由谁来支付工伤待遇?

  问:我是一名本市户籍人员,在一家合资公司担任财务工作,今年5月,我在外出办公时被急转弯的小货车撞倒导致大腿骨折,经鉴定为工伤8级,最近我到社保中心查询发现我单位没有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保费用,请问我的工伤待遇应该由谁来支付呢?

  答:根据本市工伤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该期间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离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应何时支付?

  问:我是本市户籍人员,大学毕业后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直很愉快。今年9月份,单位因为房租上升等因素决定将办公地点搬迁到奉贤,由于地点太远我上班不方便,最终我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按规定经济补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支付给我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