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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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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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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规定,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承办,贷款申贷起止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

安徽

随着高考录取的进展过半,一些家境贫困的大学生开始为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发愁。即日起到9月30日,国开行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相关细则。

安徽:即日起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安徽芜湖

7月26日从芜湖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芜湖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30日。芜湖市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8月1日起办理高校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云南

据悉,从今年开始,贷款资金将委托第三方平台“支付宝”结算。根据云南省2010~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安排,借款申请受理阶段为2010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合同审批、贷款发放、资金支付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云南2010年贫困生生源地贷款进入受理阶段

北京

8月3日,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今年起,凡考入外地高校的京籍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可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达14年。

8月3日北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

湖北

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姜旭萍主任介绍,除2007年获得贷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为防止出现时间集中、人员拥挤情况,今年办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7月23日-8月13日,为2009年已获得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3日,为2010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

湖北十堰

日前,从十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获悉,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从7月23日起已经开始办理,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湖北恩施州

在贷款办理的时间上,续贷和新贷分开进行:7月23日至8月13日为2009年已获得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贷款的时间;8月16日至9月3日是2010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未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2010年新签订合同学生的贷款额度统一为每年6000元。

重庆万州

7月27日,万州区资助中心人头攒动,他们都是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助学贷款的,据介绍,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变得简单了,学生可在网上申请办理了,同时需在8月6日前签订合同。

山东滕州

近日,从滕州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获悉,滕州市2010至2011学年度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市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统一安排,滕州市将于8月2日至9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为贷款学生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青岛

已确定被高校录取的寒门学子,于今年8月1日至9月20日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介绍

济南

7月22日,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自8月1日起至9月20日,申请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济南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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