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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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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只有公证才能有效,但当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后,才能更好的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样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样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卖方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

  (3)房屋所有入出卖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4)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2、买方为公民的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无本地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购买城镇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

  3、买方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所购买的房屋座落市内的,需提交购买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证件;所购买的私有房屋座落在郊区、县的、需提交郊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子的事实;

  5、房屋质量不合格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样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才可以办理。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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