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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赠与合同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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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赠予需要赠与人与受让人签定好相关的赠与合同,然后前往当地的公证处进行房产赠与公证办理,然后才能前往房管所进行过户登记,那么办理房屋赠与合同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办理房屋赠与合同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二、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要什么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合同;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房屋赠与过户什么流程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过户流程一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是办理公证。应提交下列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赠与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协议,双方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房管局就负责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办理房屋赠与合同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办理房屋赠与合同需要的材料包括赠与合同、赠予公证、双方身份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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