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装修改造工程承包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9 13:17
人浏览

  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装修房子都是一件大事。装修过程当中往往会伴随的改造工程。这个过程也是个非常容易产生矛盾的过程,其主要原因是不具体的了解装修改造工程的承包范围。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装修改造工程承包的范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装修改造工程承包的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是一件复杂的事,包含着许多项目,并且需要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相互配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都包含这么项目:

  1、土建改造:按照规划打好线槽、底盒及墙体拆除

  2、水电隐蔽工程:把强弱电分管,分项,分槽布好,之后用钢丝穿线

  3、泥作工程:防水做好之后,进行48小时关水试验,厨房、卫生间墙地砖的铺贴,地面找平,线管的暗敷

  4、木作工程:局部吊顶,造型处理,柜体的制作

  5、漆作工程:腻子找平三遍,用砂纸打磨处理后,滚一遍底漆,再刷两遍面漆,再打磨

  6、安装工程:灯具,洁具,开关,面板,五金挂件的安装

  7、清洁:开荒清洁做完之后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建筑美术设计、 结构、 暖通、 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 砌筑工、 镶贴工、油漆工、 石作业工、 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装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 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装修改造工程承包的范围的全部内容。在装修改造过程当中,为了避免矛盾的发生以及在发生矛盾后能够正确的解决,最好在进行装修改造之前双方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