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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法院怎么确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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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分包相信大多数人都有听说过,甚至自己本身也是属于劳务分包的一个劳动者。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项目分包给其他工作负责,在这过程中如果没有明确约束就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法院怎么确认?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法院怎么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工程劳务分包是什么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以及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均提到分包的概念,但该分包的概念均属建筑工程的分包,不涉及劳务分包。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首次界定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规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在劳务分包中,劳务承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设备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承包提供。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设备、材料等均完全由总承包单位进行负责。

  三、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补充甲方劳动力不足,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段内*******提供劳务一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概况:

  1、工程内容:*********************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劳务方式:

  在甲方组织,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够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务人员以及必需的机具设备,整编为甲方所辖的序列组织形式,遵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规程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进度款。

  合同试用期15天,如在试用期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乙方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机械设备、生产能力能等均满足甲方要求。由甲方通知乙方终止试用期,按正式合同执行,反之将清退乙方出场,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三、范围:

  工程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但均不超出设计数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进度或质量情况调整协议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四、劳务期限

  自 200*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辖法院怎么确认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解答困惑。从中我们也可以学习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需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登录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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