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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什么意思,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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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跟订金是我国民法上签订合同十分重要的两个内容的,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相关的概念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定金是什么意思,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金是什么意思,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作用性质

  1、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

  2、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3、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定金属于违约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定金是什么意思,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定金以及订金的交纳都是双方约定的,但是不能超过发达界限。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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