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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幸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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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都知道合同的种类是有很多的,其中包括有附条件的合同以及射幸合同等等,对于附条件合同大家也许都并不陌生,但与射幸合同的区别又是怎样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射幸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射幸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

  射幸合同对应的概念是实定合同,两者区别在于权利义务是否确定。

  附条件的合同是实定合同的一种,即如果条件成就,那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确定的。

  射幸合同以保险合同为例,与附条件合同相比,相同点在于其是否会发生合同约定的效果是不确定的,要看保险事故是否发生。

  不同点在于,如果是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而在保险合同中,其法律效果,即保险人要赔多少钱是不确定的,要看损失的大小。

  二、射幸合同的构成要件

  1、射幸合同当事人。

  2、合同标的

  3、双方就成立射幸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射幸合同即成立。而射幸合同的生效要件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条件实现。

  《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尊重公序良俗是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由于其能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和符合法律正义规范价值目标,因而常在各国的民法中得到确立而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不能有违公序良俗,否则法律将作出否定性评价。我国对许多射幸合同无明文规定,只要射幸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能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

  三、附条件合同的特点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 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 (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射幸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的内容,由此可知,射幸合同和附条件合同,两者区别在于权利义务是否确定。其中,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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