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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生效的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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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契约性文件,对于双方当事人有着一个很好的约束作用,那么也正是由于合同的特点,因此合同有着许多我们需要注意的内容。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关于未生效的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最简单的区别是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只能算做是预付款,所以不管是哪一方反悔了,这个钱都是可以要回来的。定金是消费者给商家的钱,它是属于一种担保方式,消费者缴纳了定金,就说明保证会履行相应的条款,因此如果买家反悔,卖家有权不返还消费者的定金。
 
  三、关于未生效的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对于无效的合同、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司法解释中不可归责于双方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实现等情况可以退定金。
 
  无效合同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1)第(一)至第(五)条款:(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已发生变更和撤销的合同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2)第(一)至第(二)条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对定金的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3)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上述可知根据不同的情况合同是否生效有一个基本判定,定金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未生效的合同定金可以退吗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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