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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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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借款合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借款合同中的约定,那么违反一方那个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否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应注意给予履行义务一方适当的合理期限,所以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应先向借款人发出还款催告,给借款人一定的还款期限。

  2、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

  二、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简易版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2、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3、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在书写借款数额的时候,法律快车小编建议大家使用大写的数字,避免他人修改数额。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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