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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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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而有些人在死亡后,会留下一些遗产,此时,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比例进行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

  法定继承顺序,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比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根据《继承法》第13条可知: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法定继承的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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