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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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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个国家的国情并不一致,因此在政策上也会出现一些偏差。在我国新生儿出生之前是需要办理生育证明的,但是在西方国家对于新生儿的出生,并未做出什么限制和政策规定。那么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二)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五)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办理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注意事项

  (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三)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五)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六)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 限期终止妊娠, 逾期不终止妊娠的, 务工、经商的,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 直至其终止妊娠。

  外地暂住人口超计划生育的, 由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按《北京市违反< 计划生育条例> 处罚办法》规定的社会抚育费标准处以罚款,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吊销务工、经商证照和暂住证, 动员其离开本市。

  现在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现在国家对于计划生育政策逐渐放开,甚至开放了二孩政策,鼓励大家进行生育。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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