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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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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对于继承是有着相应的继承顺序的法规,其中就是有着代位继承这个规定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继承方式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

  可以,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1、在没有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而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隔代代位继承;

  3、用通俗的话来说,第二序位继承人的孙子女,无权代位继承第二序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这种情况,应由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继承。

  二、代位继承性质

  代位继承权的根据,代位继承人系基于被代位人的权利而继承,还是基于自己的固有权利而继承?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学术界主要有两种学说:

  一是固有权说。该学说认为,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来自自己的固有权利。因此,即使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其直系卑亲属仍能代位继承。意大利新民法、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均系此说。其中,意大利、瑞士等国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的,其直系卑亲属均得代位继承;而日本民法仅将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丧失继承权作为代位继承发生的根据,若被代位人放弃继承,其直系卑亲属不能代位继承。

  二是代表权说,亦称代位权说。这种理论认为代位继承人代表被代位继承人行使权利而继承。因此,如果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其直系卑亲属即无位可代而不能继承。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和德国旧时的普通法均采此说。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惟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因此,中国现行的继承立法及司法实践采取的是代表权说。

  三、代位范围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的一致原则。至于哪些血亲继承人能够作为被代位人,各国的规定差别甚大。综观各国继承立法,关于被代位人范围的规定,大体有四种类型: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中国继承法和台湾地区民法属于这种类型。这反映了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在继承范围问题上的一致性。但在法条的表述方式上,二者有所不同。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台湾地区民法则一般地将直系卑亲属列为被代位人,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继份,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日本、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民法属于这种类型。应当指出的是,日本民法在1981年修改之后,对被代位人的范围作了限制,即旁系血亲作被代位人仅限于兄弟姐妹,其直系卑血亲不能作被代位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的全部内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相应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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