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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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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离婚以后,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但是当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最好的就是到法院去进行诉讼,要求赔偿的费用项目可以是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费用,关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案说法-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案情介绍:

  李某与孙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5年4月登记结婚,2016年2月生育一女李小某。婚后李某发现妻子孙某常与陌生男子暧昧,夫妻也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孙某至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李某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经上海美吉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结果,排除李某为李小某的生物学父亲。

  李某认为孙某的行为伤害了自己,应当对自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返还养育孩子的费用。孙某则认为生育及婴幼儿用品费用是李某自己愿意付的,不应返还。

  案情分析:

  孙某在婚后生育的女儿与李某不存在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子关系,该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且造成了男方的精神痛苦,属于有过错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孩子的亲生父母本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而本案,孩子的抚养义务却由没有义务的李某代为履行,孩子的亲生父母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而造成李某损失,应返还给李某。

  因此,孙某应返还李某抚养费(含购买婴幼儿用品费用)。因生育而支出的产检、门诊、住院等费用也属不当得利而造成的李某损失。孙某辩称以上费用均为李某自愿支付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孙某返还李某生育费用六千余元、孩子抚养费一万余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所以由此可知,发现孩子非亲生,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问题的,双方在进行离婚时或是在离婚以后,一方发现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时,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有关费用的。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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