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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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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个名字是可以的,因为买房属于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依据自己的一致来支配自己金钱归属。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按份共有该父母购房的。那么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在欠缺出资时而非离婚诉讼时确定赠与一方的有关证据情况下,按照婚姻法婚后所得赠与归夫妻双方共有的原则,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案例:

  案情介绍:夫妻离婚争房产

  王某与赵某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2004年1月生育一子王1。2002年10月,王某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的商品房一套,总价款为368748元(目前价值2098962元),购房款分三次付清,王某分别于10月19日交定金10000元、10月30日交付购房款200000元、11月7日交付购房款158748元。2002年10月31日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的购房款是由其父亲筹集,王某父亲王某2为此于2002年10月15日通过银行电汇给赵某160000元;王某2还向亲戚借款203000元,并委托亲戚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银行汇给王某,王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均用于支付购房款。

  2013年2月,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并分割上述房产。赵某称购房时双方商量由两家共同出资,赵某一方由5个姐妹每人出10000元、父母出50000元、赵某个人积蓄50000元共计150000元,剩余房款由王某一方筹集,具体来源不详。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王某与赵某离婚,双方之子王1由王某抚养,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双方的家具、电器予以适当分割。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涉及的房产,因王某父亲王某2另案就该房产提出确权之诉,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该房产未予处理。之后王某父亲撤诉,赵某再次提起分割房产的诉讼。

  争议焦点:确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王某主张购房款由父母出资,就应当提供相应的汇款凭证、款项去向等证据,具体到本案中,王某提供的汇款凭证上的金额、日期均与支付购房款的时间基本吻合。在对方虚构借款的情况下,考虑到一时难以准备充分的证据,赵某的胜诉率很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该规定中,“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中的“出资”应该理解为全款出资,具体到本案中,该购房款分三次全部付清,且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该房产应当视为王某的个人财产。

  律师说法:如何确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

  法院对王某主张的购房款由其父亲支付予以认定,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认定该房产系王某父亲对王某个人的赠与,房产应属王某个人财产,而非王某、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某主张对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从另一个角度讲,中国在结婚的传统做法,往往是男方应该为结婚付出更多的财力和精力。目前的《婚姻法解释三》的这条规定,虽然保护了父母的财产权,但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造成的很大的打击,很多情况下,这种打击的后果是由女方承担的。这样反而有损妇女的利益。在本案中,所争房产价值很高,但是最终女方确没有分得任何的份额。因此,在这也提示大家,结婚要谨慎,如果想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能够做好夫妻财产协议的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相关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可以的,因为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仍然是属于夫妻中的一方的,假如是父母共同的出资购买的房屋也是按照夫妻双方按份共有的。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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