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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加10分?“计”“教”联手要计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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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将至,商洛市传出消息:今年起,在初升高考试时,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女孩在总成绩中加10分。据称这是当地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又一新举措。

  以现实利益引导落实计生政策,这没错;但“计”“教”部门联手,竟然用中考成绩这块“奶酪”作砝码,就需要“计较计较”了——— 是否合法?是否合情?是否会补偿一群人伤害到另一群人?

  从法理上讲,公平与公正,是中国教育的“天条”,教育法等都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地方政府决策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中强调利益引导,却从未主张用升学加分来引导;即便将要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只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而“加10分”俨然制造的就是“不同等条件”。非独生子女和非法超生子女是不同概念,不管是农村独生子女、城镇独生子女,还是一女一男的非绝育户,只要没有违反计生政策,在法律上就应该享有平等教育权。如果容忍政府把中考、高考作为“奖品”随意派发的话,长此以往,教师子女加分、企业家子女加分、海归子女加分、技术精英子女加分……旨在公平选拔的考试还有何公平可言?

  从情理上讲,国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强调的“奖励和社会保障”,都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而绝非针对独生子女本人的。对遵守计划生育的父母们进行奖励,不管是物质奖励还是精神奖励,都可以,但现在是什么?给农村独生子女等加10分,本质上就等于对城市独生子女等其他群体“减”10分,等于对他们进行了法律惩罚。终归说来,所有的孩子都是无辜的,即便当初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相信也接受了法律惩罚,指望通过对孩子的“惩罚”实现对家长的“惩戒”,这既不通人情,也有些一厢情愿。对于打算违法生育的父母来说,他们会为了十几年后孩子那10分而放弃念想?

  不能否认:农村孩子教育环境的确差得多。但这需要靠加大教育投入、改变教育资源分配等来改善,而不能指望加10分来找平衡——— 这是一个难以把控的概念,加10分,还是加9分、11分能做到切实公平,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更何况以往的凭证加分出现过很多弊端:很多独生子女家长因当初未办或丢失等原因享受不了政策,有些不符合政策的却鬼使神差地有“证”在手,如此一幕,倒也不难想象。

  实际上,济南等地10年前就搞过类似政策,但在舆论一片谴责中很快取消了,没想到这两年又在多个地区“死灰复燃”。计生系统的人好像都对这样的规定很“看好”,“鼓励并支持”,那是因为这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的开展和实施。但计生工作环境优化了,“中考公平”受到的戕害谁来弥补?“加分奖励”不仅是个计生问题,还是个教育问题、社会公正问题、法律尊严问题,所以需要教育界、法律界等都来说话,不能说是“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件就天然具有了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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