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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上诉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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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的法治意识的增强,越多越多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事人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一般也会选择诉讼离婚。在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那么离婚案件上诉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案件上诉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一审判决书以及法院的送达回证。

  二、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复婚的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现在闪婚闪离的现象并不少,因此希望大家慎重决定婚姻的各项事项,避免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离婚案件上诉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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