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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探视权要的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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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一方不给另一方探视孩子的事情在生活中很多,无法看到孩子的一方只好去法院进行起诉。那么探视权起诉程序是怎样的?离婚后起诉探视权要的证据有哪些?起诉探视权所需费用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探视权起诉程序

  1、拟写探望权起诉状。

  在提起诉讼之前,探望一方应当先拟写探望权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准备相关材料。

  (1)身份证等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有关孩子探望权的协议书;

  (4)按时支付抚养费的相关单据;;

  (5)探视一方拒绝让探望一方探望孩子的证据,如录音、证人。

  3、到法院去起诉。

  一般情况下,探望一方的当事人应当向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去起诉。起诉时只有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被受理。

  4、举证期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开庭、审判。

  6、等待判决书。

  二、离婚后起诉探视权要的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或母,子女依法被他人依法收养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生父母对于已经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不享有探望权。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才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因此如果未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也不享有探望权。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所以,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三、起诉探视权所需费用

  探视权属于非财产案件,申请诉讼探视权将要缴纳五十到一百元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起诉探视权要的证据”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探视权起诉程序、所需证据以及相关的费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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