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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告儿请求减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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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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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和妻子离婚后,每月负担儿子的抚养费高达3000元。一年后,由于失去高薪工作,父亲简明(化名)只好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减少抚养费。昨日,渝中区法院作出判决,简明每月负担儿子的抚养费降至800元。

  2004年11月,简明和妻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13岁的小孩由妻子抚养,自己承担小孩每月生活费用3000元。当时,简明有一份高薪工作,完全能够负担该费用。今年9月,简 明的这份工作丢了,他根本无力再继续承担儿子的高额抚养费。10月份,简明一纸诉状将儿子小明(化名)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能够减少每月承担的抚养费。

  在庭上,小明的代理律师称,简明到目前仍有车有房,完全有能力承担其小孩的抚养费用。小明也希望父亲继续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在简明失去高收入的情况下,其请求情有可原,遂判定从即日起,简明每月给儿子的抚养费降到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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