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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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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关系到受害者自身的权益,通常在理赔前,我们需要知道事故具体的赔偿项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

  1、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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