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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长时间堵车,高速路疏通排障车“手长脚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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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长时间堵车,高速路疏通排障车“手长脚短” 7月19日,《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路警联动方案》正式实施。然而,两个月过去了,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长时间堵车还是频繁出现,究其主要原因——高速路疏通排障车“手长脚短” 1、排障车来自百公里以外

  今年8月11日凌晨4时15分,在沪昆高速公路1980KM黄果树隧道内发生一起大货车侧翻事故,肇事货车将道路超车道、行车道全部占据,交警赶到现场后30分钟勘察完现场。

  5时35分,路政部门排障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排障,因隧道内高度不够,救援作业进度缓慢,路政部门又从150多公里外的胜境关紧急调集救援车辆支援,胜境关救援车辆于7时30分到达现场。由于肇事车所载货物较重,救援人员有限,导致长时间交通堵塞。到晚上19时许,该路段才逐渐恢复交通,交通中断14个多小时。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了解到,仅今年6月以来,黄果树隧道内因交通事故堵车10小时以上的就有3起。6月17日00时30分许,一辆山东籍大货车在黄果树隧道内侧翻堵断交通,交警于1时10分勘察完现场,但路政排障救援车辆到达后,由于无专业转运机械,仅靠人工搬运,至当天下午15时30分许才将事故车辆拖离,道路恢复畅通,堵车长达15个小时。

  9月7日凌晨4时许,也是一辆山东大型半挂车在隧道内发生侧翻,导致道路半幅封闭。中午11时许,路政救援部门第一辆吊车到达现场开始排障。12时30分许,路政部门初步设定的单吊车排障方案失败,又从安顺紧急调动第二辆吊车于13时15分许赶到现场,到当天下午16时40分许排障才结束,道路恢复通行,堵车12小时。

  2.排障车为何“手长脚短”

  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路警联动方案》,交警和路政人员接到报警都必须做到“出警处置快;抢险救援快;勘查现场快;疏导交通快;现场清理快和信息发布快。”的“六快”,但是针对一些大型货车肇事事故,救援就显得十分缓慢。仅今年7月30日至9月初,沪昆高速公路黄果树路段就发生3起堵车10小时以上的事件,都是因为救援排障慢的原因所造成。

  记者从路政部门了解到,在我省几条高速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大型排障车都比较少,在沪昆高速公路黄果树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救援,只能从安顺、晴隆、胜境关调排障车。而9月7日发生在兰海高速公路崇遵段1140KM+50M处的大货车侧翻事故,路政部门要从100多公里以外的遵义调大型吊车才能实施排障,造成堵车10小时。[page]

  “并不是所有的大型货车事故都会造成大堵车,主要是排障车‘手长脚短’的问题。”直属支队宣传科副科长李琨告诉记者,9月15日14时55分,贵黄公路15KM+900M处发生一辆轻型卡车追尾一辆重型货车事故,交警于15时10分到达现场,15时20分勘查完现场。由于事故路段车流剧增,肇事车辆无法移动,导致该路段出现严重的交通缓行,17时10分路政救援车辆到达现场,17时19分,事故施救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从救援车到现场至施救完毕,仅9分钟时间。”李琨说,大多数长时间堵车都是因为排障车离现场远,延误了最佳排障时间。

  3救援车短缺有望尽快解决

  直属支队指挥中心近日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7月1日至9月2日,我省各条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堵塞事件41起,其中,时间最短的2小时、最长14小时,堵车5小时以上的10起。

  “这些堵车事件都是因为交通事故、道路施工及事故救援等原因所造成的。”据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量逐年增大,仅沪昆高速公路贵新段日均断面流量达到2.1万辆。交通事故中,肇事货车车货总重达40吨以上的重型货车所占比率又接近三分之二。

  针对目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中排障车短缺的现象,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吴德平告诉记者,今年7月,省交通运输厅就制定了增加排障车的计划,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近期高速公路排障车短缺的现象将会有一个较大的改变。

  记者从直属支队了解到,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省高速交警的3G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已投建,预计本月底将建成投入试用。届时,驾驶员可通过移植在信息服务平台上的3G视频网页版实时点击查看高速公路交通状况、事故救援排障情况等,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掌握道路交通信息,合理选择行车路线和时间,缓解交通拥堵。

  国家两部委:高速路拖违停交警不得收费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交警拖违停车不得收费

  近年来,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指定社会机构实施救援并收取高额费用,加重了车主负担,社会反映强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沿线统一布局施救站点,根据需要配置救援车辆和设备,并以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为依托,按照“快速准确、合理高效、信息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指挥和调度系统,提高车辆救援服务效率。[page]

  当事人可选择社会救援

  《通知》强调各地要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处理事故期间

  肇事车停车费减免

  根据《通知》,各地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停放拖移车辆的地点属于专用停车场地,需要收取停车费的,应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其中,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应减免停车收费。

  作者: 刘坤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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