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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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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同时也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劳动仲裁。建筑行业比其他的行业更容易受伤,劳动者要更好保护自己。更多关于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

  1、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

  2、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3、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有权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第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4、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5、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费:【单位支付】;

  3、食宿费:【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三、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受雇的一家建筑工地工作,因工做的时候受到了伤害,导致我右腿骨折,但是工地老板只是当时把我送去医院之后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就没有声讯了,现在我因为受伤要卧床半个月,我想向老板索赔,请问一般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首先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主要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各个行业的工伤赔偿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是有密切关系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建筑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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