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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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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找到工作之后,我们对于工资的结算问题需要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要区分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还是用人单位辞退。如果是劳动者提出,那么可以获得所有工资,仅此而已,用人单位不得扣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那么除了支付劳动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工作满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

  (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

  (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

  (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二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同的情况我们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回答,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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