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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工资税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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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个人的劳动所得收入,我们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如果在满足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如果一个月的工资达到了一定的标准,这个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怎么样进行计算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月工资工资税计算方法

  一、月工资工资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二、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三、工资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月工资工资税计算方法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我国对于需要缴纳税费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因此在交税的时候,我们要看缴纳税费的基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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