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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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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公司为了招揽高质量的人才,因此对于此类人的工资待遇就会比较好,从而吸引其来自己的公司工作,而双倍工资就是其中的一项,其双倍工资基数怎么计算,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1、涉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事实劳动关系具体可提供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涉及工资标准的证据

  工资单、银行打卡记录、工资税单等。

  3、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社保、综合保险单、处理公司业务的凭证等。

  三、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双倍工资的计算时,是先要弄明白双倍工资的组成部分是怎样的,才能计算正确。好了以上就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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