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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听取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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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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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听取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0]80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关系到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利益调整,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三项改革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必须同步推进。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三项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去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三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协调,各司其职,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共同推进三项改革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我省的三项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了更好地推进三项改革工作,各地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积极宣传三项改革,宣传地方、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支持改革,使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三、劳动保障、卫生、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对三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进行分类指导,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政策要及时下达有关文件,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各地要着重抓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地级以上市统筹地区的医改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完善,已经实施医改的市有条件的可将医改工作向县(县级市)一级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各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制度等配套政策要抓紧出台,并要落实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今年,要完成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过渡工作,药品招标工作要有更大的突破。全省城镇(含乡镇)医疗机构要全面进行分类公告登记,同步推行相关的财政补助、税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扶持和发展多元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研究组建医院集团,探索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的经验,逐步完善医疗机构的管理。要加快后勤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后勤社会化;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搞活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继续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加快实现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进程;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药品招标采购,医院在实行招标后,药品价格在保证让利于患者和不减少医院原来利益的情况下,根据中标价、限定零售价或企业定价合理制定招标后的零售价格;加快卫生监督和防保体制改革;落实财税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改变卫生投入相对不足的状况。全省卫生系统要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三)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管手段,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药品生产要完善药品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标准,严格准入条件。要大力推动GMP、GSP认证,改革药品质量抽样机制,整治药品生产秩序。同时,要加大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药品批发企业,严厉整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药品购销行为检查和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测及市场药品质量抽查。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环境,实现药品质量的显著提高,价格合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购药方便及时,用药安全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日

  听取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二000年十二月十七日)

  国阅[2000]80号

  12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主持会议,听取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国务院副秘书长徐荣凯,中宣部、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药品监管局、国研室、新华社、中医药局、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体改办李剑阁、劳动保障部王东进、卫生部工陇德、药品监管局任德权和国家计委郝建秀同志先后作了汇报。

  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共同组成督查组,于11月对各地区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据汇报,今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地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速度明显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进展。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基本完成三项改革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大部分地区的主要文件已经出台,少数地区以及部分配套文件尚在修改制定中。截至10月底,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的医疗保险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建立,部分县(市)的管理体制正在理顺。全国288个地(市)已经出台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占323个地(市)的83%,其中177个地(市)已经启动运行,覆盖人数2096万人。预计到年底,可以基本完成500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目标。各地区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病人选医生、服务公开和收费一日清单,服务态度改善,医疗投诉下降。整顿药品市场、打击违法经营、查处假劣药品的力度加大,医药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药品连锁经营等工作有所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地区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主要领导担心加重地方财政的负担,地(市)以下医疗保险机构不健全,一些条件较好的行业不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引进社会资金办医疗机构中遇到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需要解决资金的及时返还,一些地方对三项改革工作的整体协调不够,有关主管部门还需要增强联系。

  会议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关系到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利益调整,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三项改革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必须同步推进。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推进改革,总体形势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三项改革进程,以确保到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仅仅处于开始阶段,还有许多深入细致的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各有关部门要发扬务实精神,坚持做好督查与经验交流工作。对三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列出需要研究制定的指导性文件目录,分别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遇到问题时,请体改办协调。劳动保障部要抓紧了解并掌握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筹集、职工参保等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卫生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行医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要研究组建医院集团、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等问题;药品监管局要继续抓紧对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保证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进入市场并加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狠狠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国家计委要进一步研究药品价格问题,对药品的实际流通差率情况作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国家经贸委要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秩序进行整顿,坚决打破地区和行业垄断,通过各项工作,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对有关行业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属地管理等问题要联合发文予以强调;要继续做好督查工作,注意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国。

  二、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医药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有关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政策要及时下达有关文件。在抓好三项改革的同时,要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积极推进本部门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部门工作的要求。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积极宣传三项改革,宣传地方、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报道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四、请体改办牵大,会同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抓紧将各地区三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以简报的形式报国务院,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五、于2001年上半年适当时间,选择三项改革工作进展好、有特色的城市召开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推进三项改革工作。请作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区都要积极努力做好准备工作。

  出席:中宣部王晨、高善罡,体改办李剑阁、刘浩,国家计委郝建秀、李镭、王东生,国家经贸委石万鹏、于明德,财政部高强;路和平,劳动保障部王东进、乌日图,卫生部王陇德、刘新明,税务总局许善达、杨元伟,药品监管局任德权、赵晓鸣,国研室李德水、黄黔,新华社薛永兴,中医药局佘靖、孙塑伦,人民日报社李仁臣,中央电视台孙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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