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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工资须先写“自愿放弃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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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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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港隆会酒店工作了10多天,办理完离职手续酒店竟不支付我工资。直到我写下一张收到工资的收条,并注明‘自愿放弃办理社保’后,酒店方才把工资支付给我。”在胡波、韦正苗之后,又一位南昌市港隆会酒店保安王登基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其在港隆会酒店工作时遭遇非法用工的情况。他声称,为了能拿到工资,他不得不作出书面允诺放弃自己的法定权利。

投诉

领工资须立字据放弃社保

2009年12月下旬,王登基来到港隆会酒店担任保安,每个月工资950元。因对酒店的用工待遇不满,1月初,王登基向酒店提出辞职。1月3日,他在酒店办理了离职手续,但酒店并没有立即支付他工资。直到1月16日,王登基和家人再次来到酒店要工资,对方才同意支付工资。

据王登基介绍,在领取工资前,港隆会酒店曾要求他先写一份收据,注明收到了15天共计460元工资。为了能拿到工资,他只能照做。随后,他又在酒店副总经理钟燕的要求下加了一句“自愿放弃办理社保”并签字。他表示,在进入酒店工作时,酒店方面曾口头承诺会为员工办理社保,“现在要我写自愿放弃社保,酒店是想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难道这样酒店就可以不给员工办理社保了吗?”

港隆会酒店

我们只认书面上的东西

就此,记者联系到了港隆会酒店副总经理钟燕。“王登基之前的确在我们酒店工作。他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了,我们已经把工资都付清了,还有书面材料。”钟燕还给记者传真了王登基所写的收据。

对于王登基所称被逼承诺放弃社保后才能领取工资一事,钟燕表示,放弃社保是王登基的自愿行为。既然是自愿放弃,为什么不是在进入酒店时就声明放弃,偏偏要在结清工资的收条上加注?酒店是否存在扣押工资迫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做法?“我们现在有证据在手,我们只认书面上的东西,至于其他的事情我不想多说。”对于上述质疑,钟燕拒绝解释。

律师

“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无效

“这份自愿放弃社保的材料违反了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就好比婚姻登记是强制性规定,你要是私底下签个协议说男女双方不登记就结婚,这怎么可能有效呢?”针对此事,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刘行律师表示,根据《劳动》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刘律师表示,劳动者有依法获得自己劳动报酬的权利。遇到用人单位的类似做法,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即使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劳动者依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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