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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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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是以房屋作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但对于计税的要求,可能大家还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同时,对于享受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还专门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二、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9、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三、房产税怎么征收

  房办税的征收办法,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第二种情况,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由此可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含税。房产税计算办法上面,主要有按照房租收入及房屋原值两种,对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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