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荣誉权的侵权表现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05:57
人浏览

  想要知道荣誉权的侵权表现包括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荣誉权的侵权表现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荣誉权的侵权表现包括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荣誉权的侵权表现包括哪些

  一、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或偷窃。如某县决定对见义勇为的农民刘大民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参加颁奖仪式的通知寄出后,邮递员误将信送到了与刘大民同村的刘大明手中。

  刘大明乘机冒充刘大民领取了荣誉称号和奖金。在本案中,刘大明就侵犯了刘大民的荣誉权。

  二、低毁他人获得的荣誉

  这是指有的人因各种原因,如对他人获得荣誉心怀忌炉等而低毁荣誉权人,引起他人对荣誉权人荣誉的获得的怀疑,因而构成对他人荣誉的侵害的。

  三、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

  这是指对荣誉所附随的物质利益进行侵害的行为,它包括拒发或扣发奖金、毁坏奖杯、奖章、奖状等行为。如某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并各奖励两万元。

  后因有人反映奖金数额过高,单位领导便擅自决定,对获奖人员只发给1万元奖金,剩下的1万元捐给工会,用作工会活动经费。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扣发应得物质利益的行为,构成了对荣誉权的侵害。

  四、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

  这是最典型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它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并由法定机构作出就宣布撤销或剥夺权利人的荣誉。

  如某厂职工高某多次获省劳动模范称号,并给予两次晋升工资的奖励。后来,因揭发厂长有经济问题,遭到厂长的报复。

  该厂长宣布取消高某省劳模称号,取消其奖励的工资。在这一案件中,高某获得的荣誉是经省政府批准的,该厂长根本无权宣布撤销此荣誉,故属非法剥夺荣誉,构成了对高某荣誉的侵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荣誉权的侵权表现包括哪些的有关知识做了整理,里面的知识点很利于我们大家对其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