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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迪熊原产地起争议 商场标识瑕疵被判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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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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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由于认为自己购买的泰迪熊原产地不是标签上注明的“德国”,消费者周先生以欺诈为名将销售商北京安宾安蒂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国内代理商北京依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返还货款,并且公开道歉。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先生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其所购买的泰迪熊原产地并非德国,但其标识行为确实存有瑕疵,故对周先生要求退还单倍货款的请求予以支持。

  2008年4月21日,周先生在中关村安宾安蒂公司购买了一个浅棕色泰迪熊钥匙链,价格129元。同年11月29日,周先生在尚屋家居生活馆金源分店购买了一个价格499元的泰迪熊。上述两款泰迪熊标示上注明原产地均是德国,国内代理商为北京依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周先生起诉称, 2008年底,其从朋友处得知Steiff泰迪熊中只有经典系列的泰迪熊为德国制造,而我购买的并非经典系列,产地应是在亚洲。2009年1月5日,周先生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朝阳区国贸商城地下一层购买了一个价格为449元的泰迪熊,产地注明为德国。

  周先生认为,安宾安蒂公司以及依蝶服装贸易公司伪造产地的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故要求双倍返还货款1156元,赔偿公证费2020元,并要求在新浪网和新民华侨网上公开道歉。

  安宾安蒂公司以及依蝶服装贸易公司辩称,泰迪熊上的产地标注没有错误,所有的东西都是从德国进口的。

  经查,依蝶服装贸易公司为德国Margarete Steiff Gmbh公司泰迪熊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进口商和经销商。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在确定原产地时并非仅仅依据生产国这一单一标准进行认定,周先生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涉案泰迪熊的原产地并非德国,加之涉案商品均系从德国直接进口,依蝶服装贸易公司作为进口商和经销商已尽到初步的审查义务,周先生未能举证证明安宾安蒂公司、依蝶服装贸易公司有欺诈的故意和行为,故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货款,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考虑到被告作为经销商,在其经销的玩偶熊标签上有“原产地:德国”的标识,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进口涉案商品时就已经获得了有关原产地的证明文件,故被告的标识行为确实存有瑕疵,法院对原告要求退还单倍货款的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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