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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单位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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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众多的犯罪种类当中,有些犯罪类型是属于单位犯罪的范畴之内。比如逃税罪,有些逃税罪是公民个人进行逃税而所触犯的,而有些则是以公司单位为主体进行的。了解其的构成要件才能准确的区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逃税单位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逃税单位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

  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认为,认为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都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实践中通常采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限制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

  单位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

  刑事责任能力是单位成立犯罪的资格,也是单位承受刑事惩罚的能力。只有同时具备独立财产、行为能力并能破产的单位,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犯罪主体的内容

  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主管人员。就是在单位犯罪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领导。而人数可多可少,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其次,其行为与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直接责任人员。就是直接执行单位的决策,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他们的职位可高可低,人数可多可少。但无论职位高低,还是人数多少,他们的行为必须同单位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是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过失而构成单位犯罪的具体实例。比如《刑法》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以及第363条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主观方面的要求:单位整体意志是根据单位制定的制度与程序,由单位决策机构成员的集体意志结合而形成的与单位业务有牵连关系并且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3、单位犯罪的客体要件

  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1)国家的安全;(2)社会的公共安全;(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5)社会管理秩序;(6)国家的国防利益;(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4、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单位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和有规定二者相互统一,同时,还必须是领导决策行为与具体实施行为的统一。

  二、逃税罪怎么处罚

  (一)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四)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六)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七)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法律规定的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都有哪些人,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构成此罪,如果其中规定有单位的话,则就可以认定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反之,则不然。

  逃税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①只有法律规定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才具备逃税罪的资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②代征人是指接受税收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委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单位。代征人属于刑法典第93条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行为主体,不属于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逃税单位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的全部内容。犯罪要件构成论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主流学说,这也是判定一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标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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