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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挪用公款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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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用公款后如果因为意志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实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挪用公款罪未遂,那么,企业挪用公款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挪用公款罪定罪时的考察要点有哪些?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条件又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企业挪用公款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

  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定罪时的考察要点

  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

  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三、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条件

  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帐,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企业挪用公款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可知,挪用公款罪未遂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但是并未挪出公款的,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另一种是已经挪出公款,但是因为意志外的原因并未使用,这种情况按照犯罪既遂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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