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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手机骗数十人 一女子被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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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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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河北籍女子王某,从木樨园购进廉价仿冒手机,然后在电话推销中夸大其词,65名被害人上当受骗。他们购买的手机不是货不对款,就是无法使用,有的收到的根本就是一个手机模型。昨天上午,王某被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3000元。

  检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间,王某以电话销售手机的方式,骗取65名被害人共计8万余元。在法院判决中,这65起犯罪中有25起因被害人尚未付款,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据王某交代,她所推销的手机都是她从木樨园购进的廉价品和仿冒品,进价通常在300元至600元一部,然后以1000元至2000元的价格卖出。推销时她会夸大其词,把没有的功能说成有的。一旦客户同意购买,她便通过快递公司发货。

  记者了解到,经常有客户打电话对收到的产品质量进行投诉。王某说,对于这些投诉,如果客户闹得厉害她就会通过物流给予退货,如果客户闹得不厉害,她就不予理睬。

延伸阅读:诈骗罪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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