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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7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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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赌博罪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一种犯罪种类。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赌博行为的表现形式已不仅仅局限于线下场所,线上赌博形式活跃。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qq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赌博罪的立案标准、赌博罪的违法界限等法律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qq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5-13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6、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7、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赌博罪的违法界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qq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的法律内容,赌博的行为形式繁多,我们要注意区分不同的犯罪形式,并防范社会中隐藏的的风险,以免误入歧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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